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量:104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琼工信企业〔2018〕179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72号)要求,现就申报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示范平台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
二、已认定尚未到期的和2018年度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平台,均可申报国家示范平台。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推荐4家申报2018年度国家示范平台。
三、国家示范平台申报单位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组织材料,于5月28日前向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已申报2018年度省示范平台的单位不需要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iitb. hainan.gov.cn)或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0898sme.com)下载。
四、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市县申报单位的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6月1日前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和推荐名册表报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邓锐,联系电话:65357230)
附件列表: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doc